平凡宁静的日子总是过得特别快了,在结婚典礼的前一天,凌慕被莫凛夜亲手送回凌家大宅了。
别误会,莫凛夜可没有要抛弃她。
A市从以前就有个习俗,女方要嫁给男方时,前一天不能见面丶更不能联系,否则会带来不幸之类的。
凌慕是不怎麽信的,但碍於是习俗,还是跟着做比较好。
凌慕许久没回她那所谓的家了,虽然少了莫凛夜,挺无聊的...但是跟凌夙这死老头嘴炮很好玩。
「臭丫头,妳要嫁人了耶。」「我知道。」凌慕自顾自地从口袋掏出了十几颗莫凛夜为她准备的芝麻糖,吃的非常津津有味。
凌夙看到凌慕那悠闲的模样,莫名不爽,便决定开启了嘴炮模式...「哇,妳老好快喔。」
「彼此彼此,老子给你生孙子的时候,您的半脚也在土里了呢。噢不!现在就在了,挖都挖不出来!」
自顾自的滑起手机,凌慕咯咯笑着,眼中满是戏谑。
凌夙一听,皱起了眉头,开始思考要怎麽反击,却被凌慕反呛──
「怯,老了?不中用啦?连嘴炮都要思考。」「妳这没大没小的臭丫头!」
凌慕嘴角勾起一抹邪恶的笑容,开始模仿凌夙那狰狞的表情和语调:「你这位老不尊的死老头!」
最後,凌夙气噗噗的甩门离去,跑去花园冷静冷静了。
而凌慕则继续坐在客厅沙发上,无奈耸肩,No Zuo No Die啊!
在滑手机的过程中也顺手看了最近的新闻,最近的头条不外乎就是她和莫凛夜的版面。
据说A市的人还封她为神秘女神,她怎麽都不知道?
抿了抿嘴唇,又发现一个有趣的报导:
──『惊人?!青云集团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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少爷新欢恐成三少奶奶?!』
想不到青云澈那小子...挺能干的啊?
点进去看了看,却发现那拍摄的角度丶内容都貌似跟之前她和莫凛夜的新闻很像...呢。
不,是根本一模一样。
照片里的女人,她貌似也看过。
直到这时她才注意到,有一种东西,叫做投稿人。
『林采诗』
这名字,很眼熟呢。
「小朝奈~帮我找一下,林采诗是谁~」
一封简讯送出,朝奈迅速已读,凌慕也不觉得奇怪,朝奈的办事效率本来就很好。
「凌霄的公司员工之一,之前坐妳旁边那位。」
......?!
她倒是都忘了,之前说好要好好玩弄她一番的。
现在这个机会来了,怎能不好好玩弄呢?
手指飞快的在手机萤幕上打了谢谢两个字後,便将手机扔在一旁,开始沉思。
难怪总觉得照片里的女人很眼熟,不就是林采诗吗?
微微眯起了眼睛,又从一旁拿起手机,翻出了之前她和莫凛夜被偷拍的新闻截图...
现在,有正当的理由可以玩弄她了。
「哼哈!」凌慕轻笑一声,不是她爱惹麻烦,她只是在处理社会败类~
而在远处的莫凛夜此刻正赖在凌慕的床不走,贪婪的吸着床单上的香味,莫凛夜有些无奈地笑了。
自己怎麽那麽像个变态呢?
但是,这熟悉的气息和香味,他离不开。
原来心爱的人,不在自己的身旁一整天,是这麽的难受。
连联系都不能,这是甚麽烂习俗?
「唉。」轻叹一声,便决定今晚就在这床上睡了。
真是变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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